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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相关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 最后更新:2017-08-25 16:36:38 作者:来华保险项目组 浏览:15846次

、招标情况:

  1. 中标单位: 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0就2017--2018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业务保险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专家对8家应标保险公司方案的综合评定,于2017年8月17日公示中标单位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函见附件1)
  2. 服务期限:

服务自2017825日零时至201882424时为期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二、2017-2018年度新方案新增条款:

在保险费800/·年不变前提下将护工费由原150/天提高至200/天。给付天数由原最多累计30天提高至60天。

三、服务公司说明

   根据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约定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承保单位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北京分公司”),经教育部同意,平安北京分公司委托联华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负责全国来华留学生保险的服务工作。即投保、理赔以及项目相关咨询服务均在平安北京分公司以及与其合作的联华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其他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均非指定服务单位。

四、自费来华留学生保险投保建议:

由于外交部、公安部、教育部联合签署的42号令规定了自费生强制保险条款,同时执行细则继续按照国际司1078号文件执行。为保证同一所学校的国际学生享受的保险保障标准一致,同时有效维护国际学生的保险利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各高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应参考公费生保险标准选定一家保险公司为自费来华学习的国际学生提供保险服务。由于国际学生保险的特殊性,各高校在选择保险公司操作过程中应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 由学校财务统一支付保险费的院校
  1. 单一来源采购

建议学校使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保险采购中标结果为参照依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保险的公开招投标结果的唯一性无论从规模上、服务上及降低采购成本方面都保证了直接采用这一招标成果的院校利益最大化,因此学校可以把单一来源采购作为国际学生保险采购优先方式。相关详细资料可在网上查询或与留学保险项目组联系。

  1. 公开招投标采购

为保证采用这一模式的院校招标结果符合规定标准并有效维护学校权益,建议招标书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保险招标书内容设计制定,详情请与留学保险项目组联系。

  • 由国际学生个人支付保险费的院校:

学校可通过评审来选定符合规定标准的保险公司并签署相关保障协议,国际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按期支付保险费。

五、留学保险项目联系方式

留学保险项目组服务人员主要由平安北京分公司以及联华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构成,双方在北京联合办公负责全国来华留学生保险的服务工作。

六、留学项目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办公地点: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19

邮箱:lxbx@lxbx.net    lxbx@lhgj.net 

联系人:张春侠   电话:15810808630

           穆怀欣   电话:1381138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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